诚实守信在第一百货升华

完善诚实守信的约束机制


  把诚实守信,作为商贸流通企业对外树立形象、对内抓管理的有效载体,第一百货想到这一点,也实践这一点。即在营销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以诚实守信为主线的互相监督与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在做法上,首先与供货商互相信用,共把商品质量关,实现互惠双赢。凡向第一百货供货的批发商、代理商、经销商、生产商,必须提供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商标专利注册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商品代理证明以及销售许可证等有效资料证明后,第一百货方才与其签订进货合同,建立商品购销关系。在商品入库、上柜前,第一百货具有严格的商品质量验收制度,凡发现假冒伪劣,无厂名、无厂址、无品名或“全外文、全拼音”的商品一律不得擅自入库,不准上柜销售。为了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和第一百货的信誉,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在供货合同中还约定了商品质量保证以及违约赔偿条款,以次约束供货商做到货真价实。第一百货还把商品质量督察、抽查作为自我约束的日常工作,对查实商品质量有问题的供货商,不讲人情、不留面子,一律退出卖场。其中被停止销售并作推出卖场处理的供货商计20多家。对信誉好、质量好、销售好的供货商,第一百货采取让利促销,足额支付货款的办法取信于人、大力扶持。此举有力地巩固和发展了与国内外2500多个供货商的友好合作关系,尤其是300个销售百万元、千万元的国内外著名品牌供货商,他们数年如一日能够按照合同要求源源不断供货,根据质量标准运送商品,成为第一百货集团抢占市场制高点的坚强后盾。